隐私政策
最后修订: 2026-06-05
本隐私政策 (以下简称「本政策」) 规定了共同运营者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运营的男士美容信息门户网站「es-navi GoGo」(以下简称「本服务」) 中本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处理方针。使用本服务的用户 (以下简称「用户」) 以及刊载于本服务的店铺 (以下简称「刊载店铺」) 请同意本政策后再行使用。
注: 本中文文本为提供参考用的 AI 生成基准翻译版本。如有任何差异, 以原日语版本为准。
第 1 条 (基本方针)
- 本公司遵守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 (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 及其他相关法令,致力于个人信息的妥善处理。
- 本公司建立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内部规章,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同时对处理个人信息的业务委托方也要求与本政策同等的处理。
- 本公司持续审视本政策,致力于改进。本政策的修订以第 11 条规定的方法进行通知。
第 2 条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
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务所必要的范围内,收集以下个人信息。
2.1 从普通用户 (会员注册前) 收集的信息
- 浏览记录 (Cookie、IP 地址、User Agent、来源 URL)
- 匿名会话 ID (为投稿口碑评论时的速率限制,在 Cookie 中保存 30 日)
2.2 从会员 (已完成会员注册的用户) 收集的信息
- 电子邮件地址 (会员注册时必填,通过 Google 账户注册时为该账户的公开设置信息)
- 显示名 (昵称, 任意)
- 关注地区 (任意, 关西的都道府县及市区町村)
- 年龄段 (任意, 18-24 / 25-34 / 35-44 / 45-54 / 55+ 五个区段, 不收集具体出生年月日)
- 偏好的治疗师类型 (任意, 多选)
- 偏好的项目类型 (任意, 多选)
- 通知设置 (应用内通知 / 电子邮件通知 / 浏览器 web push 通知的接收设置)
- 投稿内容 (口碑评论、收藏注册记录、浏览记录)
2.3 从刊载店铺收集的信息
- 店铺负责人的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 (刊载合同申请时必填)
- 店铺的所在地、营业信息 (在本服务上刊载的事业所信息)
- 计费信息 (发票发送地、银行汇款来源账户信息、付款记录)
- 刊载合同书面 (PDF、纸面扫描图像等)
- 通过咨询表单的联络内容
- 本公司管理画面的操作记录 (登录记录、刊载信息更新记录)
2.4 不收集的信息 (明示排除于收集对象)
本公司不从普通用户及会员处收集以下信息。
- 实名 (户籍上的姓名)
- 地址的具体值
- 出生年月日的具体值 (仅收集年龄段 5 区段, 不需要月日)
- 电话号码
- 身份证明文件 (驾驶执照、健康保险证、个人编号卡等)
- 信用卡信息
- LINE 用户 ID (本服务不提供 LINE 集成)
但就刊载店铺的店铺负责人而言,为进行业务,收集 § 2.3 所述的联络信息。
第 3 条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17 条依据
本公司将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3.1 关于普通用户及会员的使用目的
- (1) 提供本服务 (店铺信息检索、口碑评论投稿、收藏注册、 待机中显示的浏览等)
- (2) 会员注册、认证、退会等的会员管理
- (3) 按通知设置进行通知的发送 (应用内通知、电子邮件通知、web push 通知)
- (4) 用于分析本服务的使用状况、改进服务及开发新功能的统计数据制作 (以匿名化或不可识别个人的形式加工后使用)
- (5) 不正访问、不正使用的检测和防止 (速率限制、bot 检测、日志分析)
- (6) 对通过咨询表单的咨询的回复
- (7) 基于法令的对应 (相关机关的查询应答、诉讼应对等)
3.2 关于刊载店铺的使用目的
- (1) 刊载合同的缔结、履行、更新及解约相关业务 (刊载审查、 刊载信息的公开、费用收取、入账管理等)
- (2) 本公司向刊载店铺的业务联络 (系统故障通知、维护预告、 费用修订通知、条款修订通知等)
- (3) 面向刊载店铺的服务改进及新功能开发
- (4) 法令上义务保存的业务账簿 (发票、入账记录、合同书面等) 的管理 (法人税法第 126 条、商法第 19 条及其他相关法令依据)
- (5) 不正使用、违反条款、反社会性嫌疑的调查及对应
- (6) 对通过咨询表单的咨询的回复
- (7) 基于法令的对应
3.3 使用目的的变更
本公司变更上述使用目的时,将变更内容在本服务上公布的同时, 就会员及刊载店铺,以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进行通知。
第 4 条 (个人信息向第三方的提供)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7 条依据
- 除以下任一情形外,本公司未事先取得本人同意不向第三方提供收集的个人信息。
- (1) 基于法令的情形 (法院的传票、相关机关的查询等)
- (2)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所必要,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形
- (3)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推动儿童的健全养育所特别需要, 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形
- (4) 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受托人执行法令规定的事务, 需要给予协助的情形
- 本公司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确认接受方在处理上采取了与本政策同等以上的安全管理措施。
- 本公司将本服务的刊载信息 (店铺的所在地、营业时间、费用、 服务内容等) 作为一般公开信息在本服务上公开。 这不构成个人信息向第三方的提供 (因为刊载信息是刊载店铺向本公司提供后许可公开的事业者信息)。
第 5 条 (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7 条第 5 项依据
本公司目前不与第三方共同使用个人信息。今后开始共同使用个人信息时, 将以本政策的修订事先通知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者的范围、 共同使用的使用目的、共同使用中的管理责任者的姓名或名称。
第 6 条 (业务委托方对个人信息的处理)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5 条依据
- 本公司可能将本服务运营所需业务 (系统运用、托管、电子邮件发送、 结算处理、数据分析等) 的一部分委托给外部事业者 (以下简称「业务委托方」)。
- 向业务委托方提供个人信息时,本公司与业务委托方之间签订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合同后, 确认业务委托方的安全管理措施,并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
- 主要业务委托方的类别如下。具体的事业者名将通过咨询表单向有咨询的人开示。
- 基础设施 · 托管事业者 (本服务的服务器运用)
- 电子邮件发送事业者 (会员通知邮件及刊载店铺业务邮件的发送)
- 错误监控 SaaS 事业者 (系统故障的检测)
- 认证集成事业者 (通过 Google 账户的会员注册认证)
第 7 条 (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间)
本公司不超出使用目的达成所必要的范围保存个人信息。具体的保存期间如下。
| 对象 | 保存期间 |
|---|---|
| 会员的个人信息 (电子邮件地址、显示名、关注地区、年龄段、 偏好标签等) | 退会同时立即删除 |
| 会员的行动记录 (浏览、检索、投稿等事件日志) | 退会后1 年内进行匿名化处理 |
| 用于不正访问检测、系统故障调查、法令对应的审计日志 | 保存3 年 |
| 刊载店铺的事业者信息 (店铺负责人联络信息、计费信息、 合同书面等) | 合同终止后保存7 年 (法人税法第 126 条 + 商法第 19 条法令依据), 保存期间经过后迅速删除 |
| Cookie、IP 地址、User Agent 等的访问日志 | 取得后180 日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
第 8 条 (个人信息的开示、订正、删除、停止使用的请求)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33-35/37 条依据
- 本人可对本公司就自身的个人信息进行以下请求。
- (1) 使用目的的通知
- (2) 开示 (保有个人数据内容的开示)
- (3) 订正、追加或删除
- (4) 停止使用或消除
- (5) 停止向第三方提供
- 前项的请求通过本服务内的咨询表单进行。本公司在进行本人确认 (以向注册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确认代码等方法) 后, 在合理期间内作出对应。
- 基于法令的保存义务 (法人税法、商法及其他相关法令) 的信息,在该保存期间内的删除请求可能无法应答。 因该事由无法应答请求时,将其理由通知本人。
- 开示请求的手续费免费。但对过度频繁的请求或不合理的请求, 在合理范围内可能拒绝应答。
第 9 条 (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为防止处理的个人信息的泄漏、灭失或毁损,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9.1 组织性安全管理措施
- 制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规章
- 明确处理个人信息的全体员工的角色和责任
- 个人信息处理状况的定期检查及审计
9.2 人员性安全管理措施
- 对全体员工实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培训
- 与全体员工之间的保密誓约
9.3 物理性安全管理措施
- 处理个人信息区域的进出管理
- 防止包含个人信息的设备、文件等的盗窃、丢失等
9.4 技术性安全管理措施
- 对个人信息访问权限的管理 (仅业务上需要范围的全体员工可访问会员的个人信息)
- 访问日志的记录及定期监控
- 通信路径的加密 (基于 TLS 1.2 以上的 HTTPS 通信)
- 认证信息 (密码等) 的哈希化保存
- 用于检测不正访问的速率限制及 bot 检测
- 定期备份及灾难恢复程序的整备
但本公司不保证因采取本政策所述安全管理措施而完全防止所有不正访问及信息泄漏。 万一发生个人信息泄漏时,本公司将基于相关法令, 迅速进行向相关机关报告、向本人通知及其他必要的对应。
第 10 条 (Cookie 及其他识别符的处理)
- 本服务为提高用户便利性、分析使用状况、防止不正访问, 可能使用 Cookie、Web 存储等识别符。
- 用户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 Cookie 的收发。但拒绝 Cookie 时,本服务的部分功能 (会员登录的保持、口碑评论投稿时的速率限制等) 可能无法正常运行。
- 本服务目前不使用以广告投放为目的的第三方 Cookie。 今后导入以广告投放为目的的第三方 Cookie 时,以本政策的修订事先通知。
第 11 条 (本政策的修订)
- 本公司可能因相关法令的修订、本服务的功能变更及其他事由修订本政策。
- 修订本政策时,本公司在本服务上公布修订后的本政策和适用开始日的同时, 以注册会员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刊载店铺的注册电子邮件地址进行通知。
- 伴随重大变更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的追加、使用目的的重要变更、 开始第三方提供、开始共同使用等) 的修订, 原则上在适用开始日的30 日前之前通知。
- 修订后的本政策的适用开始日以后使用本服务时, 视为用户及刊载店铺已同意修订后的本政策。
第 12 条 (咨询窗口)
—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40 条依据
关于本政策的咨询、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投诉、基于第 8 条的开示 · 订正 · 删除 · 停止使用等的请求,请联络以下窗口。
个人信息保护投诉窗口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
联络路径: 本服务内的咨询表单 (经由 https://es-navi55.jp/ 咨询页面)
本公司运营公司的商号、本店所在地、代表者姓名、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的姓名及其他事业者信息将通过咨询表单向有咨询的人开示。
此外,如对本公司的对应不满意,可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 及其他认定个人信息保护团体申请解决投诉。